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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律师,今年8月我向一公司购得一处国有土地房产,已办理产权过户现已过户我公司名下,当时对方法人合同签订时注明没有与该房产现出租人没有财务纠纷和租房协议,保证今年10月底租期满搬空,但在移交过程中租客说有3年租期和原房东还有借贷财务纠纷。如今我已付了钱但收不到房,能告对方合同诈骗吗?
你好,这个案子公安那边很难立案,建议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款项,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2016-11-17 回复律师:党金娥律师 咨询热线:186-684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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