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富县一男子醉酒驾车,并闯入他人家里打架滋事。近日,富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30日22时许,被告人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富县正街商场巷与三轮摩托车女司机陈某发生争执,后又驾车追至陈某家中,与其丈夫缑某打架。缑某报警后,齐某驾车离开,民警迅速将其控制。经鉴定,齐某血液检出乙醇含量为154.70mg/100m1,己经达到醉酒状态。
法院经审理认为,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王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