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党金娥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签署)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股东在限制类领域投资的,还需提交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表格可以通过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www.hzscjg.gov.cn)下载(点击网页上端中间的“许可服务”,里面有“办事指南”<即“提交材料规范”>和“表格下载”)或者到登记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