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副校长车祸遇 家属起诉肇事货车索赔28.7万
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据新浪网 去年6月12日,浙大副校长吴平在杭州绕城高速上驾驶汽车时与一辆安徽籍的货车相撞,导致吴平当场死亡。此案后续衍生出了多起案件诉讼。今天(12月8日)上午,拱墅法院开庭审理了吴平家属起诉货车公司、货车司机和保险公司几方索赔死亡赔偿金的案件。吴的家属提出了总计28.7万元的索赔额。
那么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的项目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赔偿项目 | 赔偿标准(元) | ||
1 | 医疗费 | 医药费 |
根据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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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 | |||
2 | 误工费 | ||
3 | 护理费 | ||
4 | 交通费 | ||
5 | 住宿费 | ||
6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城镇 | 结合被抚养人的人数计算 |
农村 | |||
7 | 丧葬费 | 6个月在岗职工工资 | |
8 | 死亡赔偿金 | 城镇 | 807860 |
农村 | 387460 | ||
9 | 亲属办理丧葬费用 | 交通费 | 根据实际发生 |
住宿费 | |||
误工损失 | |||
其他 | |||
10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5000 | |
11 | 其他财产损失 | 根据实际发生 |